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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6-02-04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检验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拟对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检验设备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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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检验设备采购 合同金额(元):117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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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五条约定“3.2 乙方应在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3天内开始安装调试,并在7天(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4.1 设备安装调试正常使用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由使用科室、设备科、厂家代表、乙方等代表在场进行验收”。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因甲方场地施工改造工程尚未完成,特将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时间调整至场地装修改造工程完成后实施。期间若满足验收条件,甲乙双方可提前办理验收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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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甲方医学检验中心(门急诊)场地装修改造工程影响,设备暂不具备安装调试及验收条件。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合同内容达成此变更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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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1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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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梧桐路2010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盐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区政府行政中心531 联系电话:0755-25229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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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