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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10-09
公明街道办事处上村社区工作站职工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拟对公明街道办事处上村社区工作站职工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公明街道办事处上村社区工作站职工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 合同金额(元):2552100.00 中标供应商: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公明街道办事处上村社区工作站职工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合同期限2025年1月5日-2026年1月4日。因原合同履行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项目提前终止。原合同于2025年10月31日终止,原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因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原合同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全部结清。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待新项目完成采购程序后,原服务合同随即终止,并根据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处理好终止原服务合同的相关事宜。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金辉路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