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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7-25
分区暴雨强度公式及设计暴雨雨型防洪排涝工程应用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拟对分区暴雨强度公式及设计暴雨雨型防洪排涝工程应用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分区暴雨强度公式及设计暴雨雨型防洪排涝工程应用 合同金额(元):2709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一条第4点:“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7月14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改为“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9月14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设计暴雨雨型分析需基于暴雨强度公式成果开展,设计暴雨雨型分析工作自2025年2月暴雨强度公式成果发布后进行;且暴雨雨型分析中必需的深汕特别合作区窑陂雨量站数据,其管理权属跨市归属于汕头市水文局,乙方在项目启动后即积极与深圳市水文水质中心、广东省水文局沟通协调数据获取事宜,并于2025年4月启动正式采购流程。但由于跨市数据交易涉及复杂的行政审批环节,该环节的实际耗时远超常规预期和乙方可控范围,致使该关键基础数据延迟至2025年5月方获交付,严重压缩了后续分析工作的有效时间窗口。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8月0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园博园东门气象路1号雷达塔12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