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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7-23
公明供水调蓄工程大坝安全监测及网络信息安全维护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拟对公明供水调蓄工程大坝安全监测及网络信息安全维护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公明供水调蓄工程大坝安全监测及网络信息安全维护项目 合同金额(元):1680000.00 中标供应商:东深智水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停止水雨情遥测系统和水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该系统设备包括遥测终端机(宏电H5110)、水位计(倍思特JDZ-S)、雨量计(新普惠PHYL-5V-M)、风速风向仪(新普惠PHWS-5V-M)、温湿度仪(新普惠PHWD-2.5V-V2)、气压计(PHQY-5V-W2)、蒸发器(PHZF-12V-V)、百叶箱(PH-1)、氨氮分析仪、叶绿素a分析仪、COD分析仪、五参数分析仪。根据“公明供水调蓄工程大坝安全监测及网络信息安全维护项目”招投标文件,“综合自动化监控信息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维护”费用合计67.5万元;根据甲方国有资产盘点明细表,该合同约定的维护对象总资产数为1464.206498万元,其中拟停用的水雨情遥测系统和水质监测系统资产数为70.130156万元,根据《深圳市水源工程管理养护预算编制指引(试行)》,自动控制设施管理养护费用按自动控制设施系统固定资产金额为基数乘相关系数,故水雨情遥测系统和水质监测系统对应的全年运维费用合计为3.23万元,停用后运维费用减少2.15万元。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管理实际的需求,对2025年度项目合同价进行核减,核减金额为200元,对该合同部分工程量及费用进行核减和新增其他工程量。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3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福泽路1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