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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5-19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干警食堂后勤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拟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干警食堂后勤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干警食堂后勤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1987902.8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万胜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四条第1点合同金额。“乙方为甲方提供餐厅供餐服务,服务人数不少于22人,总综合服务费共1987902.80元/年(大写:壹佰玖拾捌万柒仟玖佰零贰元捌角整)(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总综合服务费的3%作为员工绩效奖金,合计金额为59637.08元/年(大写:伍万玖仟陆佰叁拾柒元零捌分)分四个季度平均发放,每季度发放14909.27元(大写:壹万肆仟玖佰零玖元贰角柒分));总综合服务费的97%,合计金额为1928265.72元/年(大写:壹佰玖拾贰万捌仟贰佰陆拾伍元柒角贰分)分十二个月平均发放,月度综合服务费共计160688.81元(大写:壹拾陆万零陆佰捌拾捌元捌角壹分)。”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2025年预算下达情况及深罗法党组纪(2025)13号党组会议纪要,变更内容为合同金额调减至1,800,000.00元,付款金额相应调整,服务内容和要求不变。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罗湖司法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