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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4-15
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坪山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拟对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坪山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坪山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2900000.00 中标供应商: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因2025年预算经费不足,经双方友好协商,支付比例发生变化,原合同第三期支付服务费40%,第四期支付服务费10%,现更改为第三期服务费于2025年4月支付30%,第四期费用于2026年3月支付尾款20%。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2025年预算经费不足,经双方友好协商,支付比例发生变化,原合同第三期支付服务费40%,第四期支付服务费10%,现更改为第三期服务费于2025年4月支付30%,第四期费用于2026年3月支付尾款20%。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41号深港花源1栋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426A 联系电话:0755-28315831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