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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5-04-15
盐田区污染源监测辅助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拟对盐田区污染源监测辅助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盐田区污染源监测辅助服务 合同金额(元):5945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原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付款方式第1款变更为:合同签订后,由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含税),甲方收到乙方的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程序支付首期款50%,即人民币29725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柒仟贰佰伍拾元整)。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工作部署,我站部门2025年预算有所核减,为更好的完成《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深圳市各区污染源及增项监测方案》中监测任务,拟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调整付款方式。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北环路多丽工业区多丽科技楼2楼201-203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