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坪山街道城市物业化改革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公共事务中心拟对坪山区坪山街道城市物业化改革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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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坪山区坪山街道城市物业化改革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60745054.56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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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本项目续签合同对原合同及补充合同的变更事项: 一.绿化管养内容的变更:1.原合同(指甲乙双方于2023年3月31日签订,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坪山区坪山街道城市物业化改革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下同)中绿化管养的服务内容为:道路绿化管养面积38220平方米(其中一级道路绿化管养面积6220平方米,二级道路绿化管养面积32000平方米),公园、时花管养面积67714平方米【其中一级公园硬底化清扫保洁面积2656平方米,二级公园硬底化清扫保洁面积7711平方米,一级公园绿化管养面积34616平方米(含待建地19630平方米),二级公园绿化管养面积21566平方米,水塘管养面积698平方米,公园时花(2次/年)管养面积215平方米,公园时花(4次/年)管养面积148平方米,建设路时花(6次/年)管养面积104平方米】,行道树1806株。原合同绿化管养一年的服务费用为1530986.19元。 2.补充合同(指甲乙双方于2023年9月28日签订,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坪山区坪山街道城市物业化改革管理服务项目补充合同》,下同)在原合同基础上对绿化管养内容进行变更,具体为:在原合同基础上核减一级公园绿化面积1467㎡,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二级道路绿化面积53958.5㎡、增加二级公园绿化面积7750㎡、增加行道树1598株。按合同约定的中标单价计算,补充合同的金额为306759.24元(6个月)。 3.在补充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发现绿化管养范围与区城管局管养范围重复,需按实际情况核减,经梳理,需核减的绿化管养内容为:二级道路绿化3481.67㎡(其中沿河南路2247.67㎡,振环路367㎡,深汕公路旁867㎡),二级公园绿化1152㎡(龙坪路龙背小公园1152㎡),一级行道树400株(其中沿河北路88株,沿河南路152株,振环路23株,深汕路旁137株)。按合同约定的中标单价计算,补充合同需核减金额为30959.905元(6个月)。 4.在原合同基础上,按上述第2目、第3目内容进行相应的变更后,本合同中绿化管养服务内容为:道路绿化管养面积88696.83平方米(其中一级道路绿化管养面积6220平方米,二级道路绿化管养面积82476.83平方米),公园、时花管养面积72845平方米【其中一级公园硬底化清扫保洁面积2656平方米,二级公园硬底化清扫保洁面积7711平方米,一级公园绿化管养面积33149平方米(含待建地19630平方米),二级公园绿化管养面积28164平方米,水塘管养面积698平方米,公园时花(2次/年)管养面积215平方米,公园时花(4次/年)管养面积148平方米,建设路时花(6次/年)管养面积104平方米】,行道树3004株。本合同绿化管养一年的服务费用为2082584.86元(根据原合同绿化管养服务费用1530986.19元/年、补充合同金额306759.24元/6个月、补充合同需核减金额30959.905元/6个月标准计算)。 二.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壹佰贰拾玖万陆仟陆佰伍拾叁元贰角叁分(¥61,296,653.23)。本合同金额根据原合同金额60,745,054.56元/12个月、补充合同金额306,759.24元/6个月、补充合同需核减金额30,959.905元/6个月标准计算。 三、因2024年甲方预算项目支出指标下达的垃圾分类督导工作经费为100,000元,故2024年城中村垃圾分类督导项目甲方支出金额将不超过100,000元。当甲方通知乙方垃圾分类督导工作不再开展时,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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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在原合同履行期间,因实际绿化管养内容变更,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坪山街道办事处(甲方)于2023年9月28日与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坪山区坪山街道城市物业化改革管理服务项目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在原合同基础上对绿化管养内容进行变更。 在补充合同履行过程中,坪山街道办事处发现本项目部分绿化管养面积及行道树与区城管局管养范围重复,为避免重复管养导致财政资金浪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通过坪山街道党工委会议审议,同意核减补充合同中重复的绿化管养内容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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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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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公共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建设路60号
联系电话:0755-84601635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426A
联系电话:0755-2831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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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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