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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4-02-01
皇岗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拟对皇岗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皇岗公园综合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元):6637238.80 中标供应商: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因公园内南门综合办公楼及附属停车场共6700平方米已移交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情况,公园综合管理服务服务范围相应减少,减少服务范围对应经费为72410.7元,使用72050.7元。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该笔经费的使用补充以下约定: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公园内南门综合办公楼及附属停车场共6700平方米已移交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情况,公园综合管理服务服务范围相应减少,减少服务范围对应经费为72410.7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关于印发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综合管理服务核减经费使用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公园实际工作需求,拟将核减服务费用中的72050.7元,用于开展公园内各项维修、设备采购、活动策划等事宜,并与综合服务管理单位签订《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补充协议》, 剩余核减经费上缴财政。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2号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13620951639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48141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