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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3-09-05
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保洁及其他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拟对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保洁及其他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保洁及其他综合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元):18120291.20 中标供应商:喜洋洋科技物业(广东)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十、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5.乙方按月将陪护的经营盈利情况每月5日前向院方提供上月财务收支(含陪护总天数及总收费)报表及相关数据,并缴纳月度陪护总收入3%予医院作为水电费和综合管理费,物业陪护服务及收费接受医院审核与监管” 变更为:乙方按月将陪护的经营盈利情况每月5日前向院方提供上月财务收支(含陪护总天数及总收费)报表及相关收据,并缴纳月度陪护营业总额的3%予以医院作为水电费(其中:水费0.5%、电费1%)和综合管理费(1.5%),每月质量考评和奖罚结果一并当月结算,甲方财务部收到综合管理费后,当月内向乙方开具有效票据。乙方接受甲方的审核与监管,如有瞒报、漏报现象,发现一次,按瞒报数额的10倍支付给甲方。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税务局有关要求,因水费、电费、综合管理费所对应的税目不同,在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分别单列水费、电费、综合管理费金额。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09月04日至2023年09月1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湖路1333号 联系电话:15814722046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48141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