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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日期:2024-11-13
2024-2025年度服务器操作系统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见本公告附件),并于并于 2024年11月28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征集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服务器操作系统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SZKC2024000019
3.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
4.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深圳市市区两级预算单位。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供应商;
(1)若响应的供应商为产品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商标注册证》或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证明,使用人应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
如因供应商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更导致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登记的证明材料;如使用人与响应供应商存在商标授权使用关系的,需提供使用人授权商标使用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若响应的供应商为产品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须提供第(1)项所述资料,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两家或以上授权供应商使用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相同或不同品牌参与投标的,均视为无效响应;生产厂家也不得与授权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第3项至第8项资格要求由响应供应商在《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 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主管部门发文之日起1年,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详见征集文件。
详见征集文件。
因产品升级换代,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入围供应商可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由征集人对该情形进行审核;
若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入围供应商应及时下调产品价格。
采购人将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进行反馈与评价,反馈和评价情况将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征集人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对入围供应商、商品、代理商的评价反馈制度。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
补充规则:无。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
具体包括“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具体以开标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
(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截图电子版形式留存并归档。
(三)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2024-2025年度服务器操作系统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申请文件的要求: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申请文件。
深圳市范围内,包括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甲方:征集人;乙方:入围供应商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2.因乙方违反框架协议或采购合同规定给甲方或采购人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3.如乙方违反框架协议规定行为,有权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框架协议和响应文件、征集文件等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4.乙方存在本协议第八条第一项的约定情形时,取消入围供应商的入围资格,或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5.在框架协议期内,随时对乙方及其委托的代理商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二) 甲方的义务
1.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5.公开开放式框架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6.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三) 乙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甲方及采购人提出的除征集文件规定、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约定、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有权依法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
3.有权拒绝任何个人以采购人名义按照协议价格购买入围产品和进行现金交易。
4.乙方具有为采购人供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的权利。
(四) 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和服务履约,遵守本合同条款。
2.乙方如委托代理商代其接受采购人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合同,在签订框架协议时需提供代理商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商名单,作为框架协议的附件。乙方委托的代理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3.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有关落实框架协议的组织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对采购人和其他入围供应商对框架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约情形的,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照不高于协议价格,向采购人销售入围产品(含专用耗材,如果有)并提供相关服务。
5.乙方与其委托的代理履行合同授予程序后,乙方、厂家及其委托的代理商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委托的代理商必须履行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及其委托的代理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项目内容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或者委托给其他第三方完成。
6.框架协议期内,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乙方如出现因产品升级换代,需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情形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不得擅自更换。
7.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
详见征集文件。
付费标准即供应商响应的协议价格,响应的协议价格为采购人或服务对象在第二阶段成交的最高限价。
本项目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视为签订框架协议。
1.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 2024年11月28日 (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
3.获取征集文件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登录统一用户中心(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
3.供应商响应步骤:
特别注意:本项目在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上执行,请供应商登录网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统一用户中心,选择业务系统:“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跳转进入。
本项目为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厂商或响应供应商可以采用七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登录统一用户平台,统一用户登录操作指南见办事指南:https://kjcg.szggzy.com/gpfa-main-web/basic/frameHandlingguideline。
若使用实体CA方式登录的,目前框采系统支持的CA有:网证通CA、广东CA。如未办理相关CA,可按以下指引办理:
网证通CA办理入口:
https://www.cnca.net/Client/detail/id/2446.html
广东CA办理入口:
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GDCA-00061/
供应商登录后请关注框架协议采购系统弹窗的【供应商投标须知】,以免错过相关消息指引。
响应步骤如下:
1)根据如上入口登录后,选择业务系统:“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跳转进入;
2)在工作台点击‘框架协议’,进入后台维护供应商信息及供应商类型;
3)选择厂家角色的供应商需在框采系统的产品库中完成厂家商品录入,完成商品录入后,厂家或唯一授权供应商方可进行征集响应;如商品录入时无对应可挑选的参数,可将需增加的参数发送至邮箱:szkjxy2024@126.com。
4)厂家或唯一授权供应商进入“深圳框架协议采购系统”网站(https://kjcg.szggzy.com/gpfa-main-web/index?regionguid=2165)首页,在【项目公告】中可以通过筛选搜索找到需要参与的开放式征集公告,点击【申请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加入框架协议后上传加入框架协议的相关文件。
5)等待入围结果公告发布。
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见办事指南:https://kjcg.szggzy.com/gpfa-main-web/basic/frameHandlingguideline。
注意:厂家入驻审核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请厂家根据项目开标情况合理安排时间,提前登录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完成厂家入驻,以免影响后续流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参与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前,应当在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首页“办事指南”栏目或登录后台选择左侧导航栏的“操作手册”,下载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手册,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操作,供应商系统操作方法详见《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
2.供应商响应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时,应当在在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首页“办事指南”栏目或登录后台选择左侧导航栏的“操作手册”中,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解密等操作。在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前,应当下载CA “统一安全认证”软件校验CA数字认证证书的有效性。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使用方法可通过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首页“办事指南”栏目或登录后台选择左侧导航栏的“操作手册”,下载查看相应的指引。
4.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厂家需先根据深圳政府采购业务框架协议采购-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采购系统的产品库中完成厂家商品录入。
5.征集文件澄清/修改事项:开标前5天(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征集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地址:szkjxy2024@126.com。望供应商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征集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征集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征集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征集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质疑咨询电话:0755-86500054、0755-86500050。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征集公告及本项目征集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供应商有义务在征集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http://www.szzfcg.cn/、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征集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9.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凭借项目中标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订单融资服务,详情可登录深圳交易集团金融服务平台(从【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点击【金服平台】)。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信息公开栏目。
1.征集人联系方式
征集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86500047
2.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客服QQ号:2210798634
客服邮箱:szkjxy2024@126.com
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755-36568999转1转6
统一用户平台登录问题客服热线:0755-36568999转4转2
征集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