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4-01-15
谈判公告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受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生活及办公用品供货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并于2024年1月22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XX2024011505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生活及办公用品供货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400,000.00元
4.采购方式(组织形式):竞争性谈判
5.最高限价:无
6.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生活及办公用品供货服务项目 |
1 |
项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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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应答):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谈判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2日(北京时间)14:00。
2、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方式:在线下载。
4、售价:免费。
四、应答文件提交
1、递交时间:2024年1月22日14:00--14:30(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下谈判,所有谈判应答文件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1栋21层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3、方式:携带(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递交。
4、递交份数:1份正本;2份副本;1份电子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1月17日18:00分前(北京时间),供应商如认为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可以书面形式(请注明项目名称、发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章)邮寄或现场递交至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1栋22层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把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情况以适当方式通知谈判供应商,望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谈判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谈判谈判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谈判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谈判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 )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2楼,联系电话:0755-23338582。)
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有权对谈判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成交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3.本项目谈判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4.本项目不需要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
项目联系人:彭帆
联系方式:0755-21050157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地 址: 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1、22楼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0755-23338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