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CG20260001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医院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实质性条款“投标方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至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的投保合同(或保险单)复印件。”修改为“投标方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至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的投保合同(或保险单)复印件;或出具正式承诺函,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完成投保手续,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保险保障期限完整覆盖本项目全服务周期,若未按期足额完成投保,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2)评分项“拟安排的项目经理情况(仅限一人)”中“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提供一个得15分;”修改为“具有管理类或餐饮类本科(或以上)学历,得15分。”
(3)评分项“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中“(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1.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相关认证证书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7.团餐管理服务认证证书,每提供1项得13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有效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说明:1)证书与查询信息截图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未同时提供的不得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确保认证证书在开标当天仍处于有效状态,并对所提供的证书及查询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形,视同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质疑投诉处理中对证书是否有效的认定,以国家认监委网站【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修改为“(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项得25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有效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说明:1)证书与查询信息截图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未同时提供的不得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确保认证证书在开标当天仍处于有效状态,并对所提供的证书及查询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形,视同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质疑投诉处理中对证书是否有效的认定,以国家认监委网站【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2.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证书申请时间的,或投标人处于以上证书申请阶段尚未过试运行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视为满足要求;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4)将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8月7日下午13点30分,评标开始时间延期至2026年8月7日14点30分。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提问回复详见附件问题汇总及回复2026-08-03.pdf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路西乡段233号
联系方式:卢工,27693105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
联系方式:0755-29993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5-27758208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2026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