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智慧中药房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CG20250003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智慧中药房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一:《符合性审查表》第3点: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更正为:填报的“投标人投标折扣率”,不满足"0%<投标人投标折扣率≤100%"公式要求的;“投标人投标折扣率”缺填、漏填或填报了两个或以上“投标人投标折扣率”;“投标关键信息”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与项目报价表中填写的“投标人投标折扣率”不一致;
更正二:《项目基本信息》增加支付上限(元):1500000
更正三:更正《服务需求明细》表格表头内容。
更正四:《商务要求》(二)报价要求,更正为:
中药饮片、代煎费参考深圳市物价局相关文件。中药饮片价格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后报出投标单价(单价限定*投标人投标折扣率),即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服务需求明细》中的单价限定,进行折扣率报价,本采购项目项下中药的单价为单价限定*投标人投标折扣率【即报价采用折扣率报价,结算方式为按实结算,即:实际采购数量×最高单价限价(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折扣率=结算金额】,一经中标,中标人投标单价(单价限定价*投标人投标折扣率)作为后期结算依据。
(1)投标人投标折扣率=供应商供应材料的单价价格/采购人材料的单价控制价(即“附件清单对应报价表”中单价限定价);
(2)如折扣率为九折,则请填写为“90%”,折扣率报价范围:0%<投标人投标折扣率≤100%,折扣率报价不在此范围内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3)若服务期限未到,已付的服务费金额达到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时,除非采购人调整本项目预算限额,否则,本合同提前终止;
(4)合同期限届满,不论应付已付中标人的服务费总额是否达到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本合同于合同期限届满日终止。
(四)收费标准,更正为:1、中药饮片费:代煎、代配中药饮片价格应按中标价供应,按月结算;中标人原则上合同单价(单价限定价*投标人投标折扣率)不能更改……
更正五:更正《分项报价表》的报价方式、表格表头内容及备注内容。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按更新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2019号
联系方式:13510662805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联系方式:0755-86500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洪生
电话:0755-86500014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2025年05月28日